记得有句话说:人生的最美,就是一边走,一边捡拾散落在路边的花朵,如此一生将美丽而芬芳。法官的一生,能捡拾到什么样的花朵呢,法官的人生会是怎样的美丽?下面我将从我短短的法官职业生涯中找寻一点答案。
我的职业生涯从1998年踏入法院大门开始,至今已有16个年头。提起我人生的花篮,虽然没有繁花似锦,姹紫嫣红,但作为一名法官,我仍然感到收获颇丰,令人回味、珍惜。
还记得在立案庭工作的那段时间,那里虽然不是办案一线,但对于深陷各种纠纷,最终选择通过打官司解决问题的当事人,当他们怯怯地跨进法院大门,我们往往是他们见到的第一张面孔。对于我的工作,我曾经谈过体会,我说,虽然官司有输有赢,我们不可能做到让每一方当事人都满意而归,但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我的这一想法也定格在一张我十分喜欢的照片上,那一天,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来到立案大厅询问儿子不赡养老人怎么办?经了解,才知道这是一位热心人,这次是为她的邻居——一位遭到儿子遗弃的孤苦老人到法院咨询。老人已年过八十,行动不便,我们决定到老人家走一遭。我们坐在老人家的院子里和老人攀谈,也引来周围群众的围观和好评。整理好诉状,因老人视线模糊,我轻轻地握着她的大拇指,在诉状上捺上指印。按手印的瞬间我们挨得很近,恰好被相机捕捉到了。我相信,这个案件最终肯定也被在座的某位同仁圆满处理了。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为何却成为我记忆中的一个亮点呢?我想,不是因为得意于我给这位老人带来什么,而是我自己从中得到了一种温暖并充实内心的东西。法院是处理纠纷的地方,必然是纠纷的聚集地,碰到的大多是是切切实实遇到麻烦的普通百姓,也许是老板跑路后焦灼无措的农民工、交易失败钱财落空的生意人,也许是子女不孝晚年无着的老人、遭遇家暴寻求解脱的妇女等等。虽然办案过程中我们难免会为案件绞尽脑汁,甚至焦头烂额,但当我们的努力使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起死回生,一个濒临破裂的婚姻重现生机,或是一个陷入困境的家庭走向和睦,我们一定都会由衷的感到高兴和自豪……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试想,有多少职业能让从业者如此的香气十足呢。温暖别人的同时法官收获的何尝不是一朵朵温暖的向阳花,不是满满的存在感和价值感呢?
尽管我的办案经历并不长,办案数量并不多,但就是这短短的法官生涯,好多案件已深刻的留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点缀着我人生的花篮。
理想的小区居住环境是每个人基本的生活需求,但当前很多小区在管理上,由于有关法律制度不尽完善,物业管理机构素质参差不齐,业主的家园共建意识欠缺等原因,物业纠纷层出不穷。我曾经处理过因物业纠纷引发治安事件的两起行政案件。海门某小区的业主与物业公司就是否该交停车费的问题长期存在纠纷,政府部门多次协调仍得不到化解。去年6月的一天,矛盾因一李姓业主与保安发生冲突而集中爆发,最终演变成一个群体性事件。当天上午李某开车离开小区,保安以其没有交停车费而拒不升起停车杆。双方冲突中李某倒地昏迷,被送往医院抢救。这件事使得原本意见重重的业主群情激愤,业主在QQ群上相约当晚找物业公司理论。雨夜中数十名业主涌向公司小区门口,有的将保安室的门窗玻璃打破,有的从家里拿来垃圾扔向保安室,有的将保安团团围住,场面混乱,一片狼藉。公安机关迅速介入,并对六名积极参与的业主进行了治安处罚。其中业主许某被认定殴打两名保安,并在民警到达现场后,又砸坏物业办公室内的1只花盆,以殴打他人和故意损毁财物被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四日,罚款二百元。许某不服,认为其在混乱当中没有实施殴打行为,也没有砸坏花盆,向我院提起诉讼。而上午被打的李某出院后一直要求公安机关处理打人的保安,公安机关认为李某系自己上前踢保安,踢空后自行倒地,没有证据证明李某倒地和保安有关,对保安不予处罚。李某不服,也诉至法院。通过审理,我发现在对这起事件处理上,公安机关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取证过于片面,证据材料中所有的证人都是物业公司一方的;二是处罚对象倾向性明显,在互相争执的过程中保安和业主都有不同幅度的打斗行为,而且事实上,保安对事情的起因还是负有责任的。但所有被处理的人员都是业主,没有一名保安被处理,三是是否该交停车费实质上是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民事纠纷,但最终却演变为治安事件,与公安机关在出警、调处纠纷的过程中未作正确的引导疏导工作,治安管理的效果不佳不无关系。我们将案件中的存在问题向公安机关郑重指出,具体到李某倒地是否与保安有关,公安机关仍强调从小区的监控录像中看不出李某倒地是保安殴打所致,而经过我们反复查看监控录像,保安虽然打人幅度不大,但仍然可以看到李某上前被保安推倒的过程,甚至都能清晰地感受到保安身手不凡,四两拨千斤的架势。开始公安机关仍坚持己见,但后来我们召集双方庭前证据交换,慢镜头播放,充分展示,公安机关最终表示应当追究保安的责任。正当本院准备判决之时,李某到法院告知我们物业公司已赔偿其损失六万元,他对法院主持公道十分感激。看到李某所受的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损失得到充分补偿,脸上露出欣慰而轻松的笑容,我内心也感到无比的欣慰,为当初审理案件时正义的力量终于外化成老百姓实实在在的福祉而高兴。而在对业主许某治安处罚的审查中,在经过反复查看证据证明许某殴打行为确实存在的情况下,我们认为许某参与泄愤殴打并砸坏花盆的危害性不能仅以殴打动作的轻重以及损毁财物的价值作为唯一衡量标准,还应综合衡量该行为对社会安定秩序公然藐视和破坏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尽管许某情绪激动,但在公安机关的处罚没有显失公正的情况下,我们对该处罚还是予以了尊重和维持。在群体性事件背景下,在保证业主及保安个案公正的基础上,作为法院有责任通过判决引导公众通过理性方式维权。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公平正义,我相信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每个法官的付出尽管一路艰辛,但时光老人一定会送给我们一朵充满生命力的小花,也许并不起眼,但这朵花最终必将汇入开满中国大地的法治花海。而法官的人生也必定会因此而芳香四溢。
更多时候案件就像流水线上的一件产品,一经而过,不会在我们的记忆中留下痕迹,以至于法官偶尔会有索然无味的低落。其实,有时案件也像一株株小花苗,如果精心培育,就可以开出艳丽夺目的花朵,从而点缀职业生涯,彰显职业的价值。想起曾经办过的一起工商登记案件。有一对张氏兄弟,哥哥90年代初从机关下海开发房地产,进入中国最赚钱的行业。创业之初,弟弟也进入公司,并成为股东之一。若干年过去了,财富积累了,烦恼也来了。弟弟想行使股权,分割公司资产,哥哥认为江山是他一手打下,弟弟只是名义股东,凭什么拿走以千万计的资产。于是,兄弟二人十多年来围绕股权之争各显神通,机关算尽。2010年起,哥哥通过董事会决议等一系列程序取消了弟弟股东资格,以此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工商局经审查,认为公司设立时弟弟的出资有相关材料证实,且这一事实也曾被之前生效判决确认,双方争议应当先行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因此作出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哥哥不服,起诉到我院。类似这种实质是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矛盾无法解决,但最终选择以工商登记为突破口企图通过推翻或维持工商登记保护自己利益的案件越来越多。这类案件涉及工商登记的性质以及这一行政权行使的边界,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织下的处理原则等法律问题。我们对于这样一个带有普遍问题的案件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从庭审到文书精益求精。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将演变久远、错综复杂的公司设立变更情况一一梳理;厘清法律关系,准确提炼争议焦点;庭审力求繁简得当,使庭审过程清晰流畅,庄严有序,辩论充分。对裁判文书字斟句酌,仔细推敲,保证说理到位,逻辑缜密,推演出这类案件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最终,该案件同时获得全省优秀庭审和优秀裁判文书两个一等奖,并入选全国百个优秀庭审和优秀裁判文书,撰写的案例被省高院公报录用。一起原本普普通通的案件就这样因为付出了较多的精力精心打磨,不经意间产生了很多衍生产品。大浪淘沙,在我们所处理的大量案件中,总会有一些有意义的案件,或解决一两个法律问题,或对社会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或昭示了一些人性百态。这些案件就像奇花异草,值得我们用心去浇灌。如果法官记忆中多一些这样的案件,多留下一些值得回味的成果,职业生涯也一定会更加绚烂多彩。
在当前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法官的工作环境、工资待遇等都不算尽如人意,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也许外面的世界更精彩,努力更有回报,物质更加丰富,现实中有很多法官抱着毅然的决心选择转身,也有很多身在曹营心在汉。我想说,留下来的我们既然选择了坚守,选择了“舍”,舍弃法官职业无法带给我们的物质或者其他东西,我们也应该好好看看我们在法官生涯中的“得”,经常嗅一嗅法官职业给我们的人生带来的花香,带来的那一份特有的职业尊荣感和价值感。也许闻到的花香越多,我们的心灵会更加安宁,也更加强大,拥有一群具有美好心灵的法官应该是法治建设过程中的一大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