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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纪检人的反思和担当

 
2016-03-11 17:33  来源:  作者:蒋晓青  阅读: 次  打印

   

  

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2016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召开最高院廉洁司法教育大会时掷地有声的强调。法律作为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作为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守护者,所以人民法院往往被老百姓称为最公平最正义的地方。但由于主观和客观上的原因,法官可能会被金钱腐蚀,被权力拉拢,法官如果产生了不廉洁行为,不仅仅涉及法官个人品质问题,更影响到人民法院的公众形象,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也会受到严重冲击。即使法院的审判工作做得再好,如果在作风建设或司法廉洁上出现问题,那就是失败。人民法院的纪检监察就是惩治司法腐败、树立司法权威的最后绳索。 现阶段,在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过程中,人民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有着特殊的重要作用且面对各种新情况的挑战,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倍感责任重大,需要对当前面临的工作进行反思,更需要拿出对策勇敢担当。

  

一、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困境

  

  1、监察制度和机构上有短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既是我们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又有其特殊性。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谁审谁判谁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制已经逐步建立,以法官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也开始形成,这必然对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向和内容提出更高要求。最高院出台的指导性文件不多,操作性不强。由于缺乏制度的引导,实践操作中,容易出现一些问题。首先是司法在前,监察在后的传统做法,让纪检监察难以到位。如司法人员违法查封、扣押,未穷尽执行措施裁定终结案件,违法调解及对法官团队工作中出现新的廉政风险点等等,如果不能同步监督,很难发现。再者,组织机构上也受制约。由于因素和休闲室的困境,法院的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人员基本是从法院内部工作人员中任命产生,且基层法院监察室工作人员年龄偏大,35岁以下工作人员所占比例几乎为零。作为内设部门的监察室,工作人员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顾思想,难有相煎之勇气和魄力。查处违法违纪与现行的考核体制也有关联,如果法院出现违法审执多、追究人员多,那就会导致单位考核分数少、政绩少、福利少。为了不给自己单位抹黑,作为院党组成员的纪检组长便很容易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监督游离于审执之外。

  

  2、个人能力和素质上有欠缺。一是监察队伍的魄力和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因为同事关系,工作上怕得罪人,缩手缩脚。事实上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及业务知识要求,但还需要法律、司法程序等许多相关的专业知识作支撑。作为监察干部需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全局意识。二是被监督对象的认识不高。对纪检监察工作不配合,不少党员干部认为,干好业务工作已经很不容易了,还要求这个要求那个,是在束缚手脚,是刁难。我行我素,或明里不说,暗中抵触。普遍认为廉政建设只与纪检监察部门有关,和本部门或个人没有关系。其实这都是错误的观点,在廉政建设中人人都是责任主体。

  

  3、工作方式和方法上有误区。一是工作欠全面,缺乏力度。对法院形象、窗口服务、作风廉政抓得多,在审判程序节点上的问题纠查得少;对审判质量、评判裁判结果上抓得多,围绕法官司法规范行为的监督少;对业务庭审判人员监察得多,而对财务、后勤等综合部门人员监察得少。为顾及单位形象、个人情面,问题发现得多,查处得少,甚至对查处的问题避重就轻。二是处理方式简单。日常通报比较多,但下基层接地气面对面做工作少。不能仅作几次通报批评就好了,还要深入到干警中去,对出现问题的干部职工要耐心教育,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症结、自觉整改,使大家口服心服。三是主动监督少,被动监督多。很多问题都是通过群众反映和举报来发现,没有主动去查找问题。基本处于上级要求查群众举报查的被动性工作状态,“掷地有声地有效创新不多。

  

  二、今后加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路和对策

  

   纪检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履行职责必须要有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是得罪人的活儿,但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以大局为重,铁面执纪不怕得罪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要围绕法院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中心工作顺利推进保驾护航。结合本院实际,找准工作突破口和切入点,有针对地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和制定各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要加强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摸清吃透情况,遇事多与部门沟通衔接,放下架子,掌握党员干部普通干警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各种不良风气,认真倾听本院干警和当事人的呼声,主动开展工作。

  

   1、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如此强调,并将其列为今后重点工作任务,再次向全党全社会宣示了纪检监察机关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的坚定决心。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执纪者必须以身作则,做遵守纪律的标杆。首先要加强教育培训学习,建立一支术业专攻的专职队伍,强化纪检监察队伍的能力;其次,之于工作的重要性,应鼓励和选任调入热心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青年干警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增强朝气,消减暮气,建成一支有活力有魄力闯劲的纪检监察队伍。

  

  1. 建立多元化立体型的监督机制。多元化,就是整合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资源,形成能够发挥整体合力的各层次的监督体系;立体型就是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实现一套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治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在内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以有效地预防和遏止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要抓好各项规范制度落实,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把管案、管事、管人三者有机结合,在法院的点滴工作中体现制度的作用,真正让法院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和合理化方向发展。要发挥本院廉政监察员和行风监督员、人大、检察院等外部监督的作用,特别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纪律作风状况的日常监督。
  2. 拓宽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纪检监察工作要持续深化三转,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突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担当既要转职能、转方式,更要转变作风,转变理念思路,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勇敢地把监督执纪的职责担当起来。要树立公开透明理念,开门搞监督,去除神秘化,对案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要抓好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的实施和反馈工作,定期抽取各类案件,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及时反馈,找出苗头性问题,落实整改;要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善于运用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运用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广播、内网工作系统、外网举报等平台为载体,营造法官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的思想舆论氛围和法院廉政文化氛围;要拓宽工作路径,为摆脱内部困境,排除顾忌思想,可以对一些违法违纪和司法作风不良不实的,通过与兄弟法院或上级法院建立提级或异地交叉查处机制来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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