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我马上就把货款打到法院账户,请问需要多久才能顺利出境?”近日,一名中年男子匆匆来到南通市港闸区法院,急切询问执行法官如何迅速解除限制出境措施。
经了解,该男子姓周,一大早从苏州来南通,是为一位惠姓被执行人交纳执行款的。惠某系徐州人,多年前欠下南通某纸业公司30万元货款,纸业公司多次讨要,但惠某分文未给,也不肯露面。2017年5月,港闸法院缺席判决惠某给付纸业公司货款30万及违约金等。判决生效后,惠某依旧未予履行,纸业公司遂向港闸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法院立案后,既找不到惠某下落,也查不到惠某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眼看着案件无法继续执行,执行法官重新调整工作思路,与纸业公司进一步交流后得知惠某如今可能在东南亚某国做生意,遂立即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果不其然,今年1月下旬,执行法官接到边检部门的电话,惠某在广州机场试图乘飞机出境时被成功拦截。随后,“隐身”多年的惠某主动联系港闸法院执行法官,委托朋友周某前来支付纸业公司货款及违约金、利息等合计42万余元,纸业公司也向法院出具了解除限制出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