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金琦)4月13日,南通市中级法院发布《关于表彰全市法院2016年度优秀裁判文书的决定》,港闸区法院王志敏法官撰写的(2015)港商初字第00513号民事判决书荣获一等奖。
港闸法院的获奖文书在事实归纳、证据列举、理由论述以及文书规范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示范作用,体现了港闸法院干警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娴熟的辨法析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