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袁晓婕 通讯员金琦 孙兴达)“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李某140368.58元,支付被告宋某垫付款82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上月底,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送达裁判文书。
这份裁判文书采用表格列举的方式阐明当事人诉辩主张、法院查明事实、裁判理由和裁判结果,对双方无争议的事实进行简要概括,大量缩减了程序性文字表述,使裁判结果更加清楚易懂。
“判决书表格式的结构和布局能够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在赔偿项目一栏,我们分别列出了损失项目、金额、计算方式和认定依据四个纵向表格,相互一一对应,既方便了当事人理解判决构成,也可以作为模版直接适用其他同类案件,节约了审判资源,做到了司法效率与社会效果并重。”该案主审法官黄立威介绍说。
为应对近年来案件持续上涨压力,根据相关意见要求,港闸法院积极探索“繁简分流”案件办理新模式,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一审民商事案件采用简化的裁判文书,通过填充要素、简化格式,提高审判效率,缓解案多人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