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南通港闸区法院召开通报会,发布工伤认定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对近四年来审理的276起工伤认定案件进行归纳总结,梳理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提出对策和建议。
港闸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不少工伤职工实现权益的周期长、难度大。一方面在于职工举证能力相对薄弱,另一方面则是用人单位恶意隐瞒证据,故意借诉讼拖延赔付,审理的276起案件中,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而起诉的有222件,占收案总数的80.4%。法院建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加强工伤保险费用的征缴力度,设立工伤事故报案热线等工伤事故证据即时保存机制;用人单位要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按期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提高用工风险抵御能力;职工也应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证据保存意识。
“工伤事故是一个关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个体生存发展的社会问题,如何减少工伤事故以及事故发生后如何加强对工伤职工的权益保护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主体在此过程中应相互配合,合力发挥作用。”港闸法院院长陆燕红接受采访时介绍说。